[Thomewt]论表白的创新性

[Thomas/Newt]

[AU警告,OOC少女风警告]

[灵感来源于学校宿舍楼的构造,并没有独立的阳台可供晾衣,在每个寝室的窗外有两根铁丝,用连接墙壁的铁架支撑重量,可以承重挂衣架晾衣服。风大的时候衣服经常会被吹到隔壁,或者卡在两间寝室间的铁架处,所以衣叉就很常用。大概就如下图:]

 

 

  “嘿哥们,不是我说你,你看你要钱没钱要气派没气派,也只能走小清新风格了。”这一日上午,Minho懒洋洋地从床上坐起来,用指骨敲敲上铺兄弟的床板。“你听到我说的了没有啊?”再敲两下,“喂,Thomas!”

  “活着呢。”上铺传来死气沉沉的声音,活像刚刚表白被拒似的,可实际上这闷骚货还没鼓起勇气表白呢。

  “我跟你讲,小清新对Newt肯定管用,”Minho边换衣服边认真地给好友分析起来,“你想,Newt平时都爱干什么?看书听音乐,研究花草啥的,对吧?这妥妥的小清新啊。你再想,Newt平时的穿衣风格,还有他常用的耳机线、手表、手机壳,都是干干净净的颜色和Style……”

  “讲‘所以’。”

  “所以,你要想个别致的、有创新性的、小清新的表白方式。”套上外套,Minho下床去衣橱寻找今天要穿的长裤。再不去觅食他就要饿扁了,不像某人想着Newt小天使就能有精神食粮,更鉴于该“某人”在此过程中称他为暴露狂,恋爱咨询师Minho大人不愿再提供进一步服务了。

  “你自个儿慢慢琢磨吧。别忘了今天Newt全天都会在寝室,而且他寝室其他人都不在,你懂的,珍惜表白良机吧少年。”丢下勉强算作祝福的善意提醒,Minho匆匆洗漱出了门。至少在今天下午五、六点之前他不会回来,这几个小时就看Thomas的脑袋开不开窍了。

  房里剩下的那一个仰天躺在上铺,眼睛直愣愣盯着蚊帐洞眼后的天花板,白墙很多年都没有重刷了,裂痕处仿佛随时会掉下墙粉来。他暗恋隔壁寝室的Newt已经有一年了,尽管同专业、几乎三天两头能说上话,却从来也没能说出那句“喜欢”。今年开学他们已是大三了,再不出手……他的意思是,再不说出口就来不及了。大学生涯没谈过一场恋爱是不完整的,连学生会和辅导员都这样向他们宣传。要是再等到大四,谁还有那心思啊,Newt十有八九要考研,而他呢,也要认真去找工作了。

  因此——Thomas一下子坐起身,严肃认真地总结——今天,就今天,在大三开学的第一周,他要勇敢去表白了。

  “小清新,创新性……”他喃喃,觉得通常都不靠谱的室友这次说得很有道理。所谓人穷志不能短,没法去咖吧劈情操,食堂也能凑合,关键在于这个“志”——为了这个高尚的、象征着人与人之间最深情感的志向追求,学渣Thomas转动他多年未动的脑筋,最后想出一个万分符合其闷骚性格的表白方式。

  后来Minho把这个表白法称为:衣叉送真情。Thomas发誓这绝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蠢名字了,无奈从字面意思上,他竟不能反驳。而Newt在更后来得知了这一叫法的时候,毫不留情地表示不光字面看起来蠢,其方法本身也是独一无二的蠢——当然,他补充,蠢得够可爱,有创意也有“真情”,所以还是值得鼓励且可以接受的。

  那么这蠢到家的“衣叉送真情”究竟是怎样操作的呢?

  首先,Thomas滚下床,手脚利索地刷牙洗脸整理自己,拿出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的专注力,端端正正坐在了写字桌前。他花了足足一小时来写情书,直到椅边的废纸篓里躺着牺牲的十几张纸,它们的最后一位兄弟光荣地钻进信封,信封外面套一个带提绳的纸袋。在往后的日子里这张信纸都将代表着一场伟大的胜利,同时告诉那些用惯了所谓华丽词藻与长篇大论的情圣们,言简意赅、一击即中才是上上之策,不过需要长时间的酝酿就对了。

  第二步,找一个衣叉。不要小看这一步,事后Thomas将“衣叉送真情”的成功关键归于一个好的衣叉是有道理的。他找到的第一根衣叉是他们自己寝室的,有点年头了,已经伸不长,当他努力将两段生锈的不锈钢管拉开时,它们从依依不舍到远隔天涯——反正再也连不起来了。怎样和室友交代并不是现在Thomas会去考虑的问题,很快他从另一边隔壁的寝室里借来了衣叉二号。塑料衣叉的缺点在于容易残废,衣叉二号就缺了一只角,Thomas一开始以为这不妨碍他的大计,但实践之后发现叉不住被扎在窗外晾衣用铁丝上的纸袋提绳,叉不住就使不上力。最终立功的衣叉三号来自走廊尽头的房间,结实、可伸缩、健全,颜色也是应景的粉红——别问这是哪位仁兄的,这不重要。

  第三步,也就是最后一步,将写着“To Newt”的纸袋封口,提绳扎紧晾衣铁丝,再用衣叉一路推到隔壁窗外的地盘。途中纸袋险些卡在辅助支撑铁丝的支架上,Thomas用了点蛮力,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线也至关紧要,两条铁丝中有一条会受到胖次与袜子的阻碍。终于将这些都做完,表白者悄悄地收回衣叉,按住怦怦直响的胸膛。他清楚Newt总是在四点整收衣服,还有三小时他就会困惑地发现那个外来入侵者,然后带着好奇取下来、扯掉封口的贴纸、打开“To Newt”信封,看到一句直白的——“请和我在一起,好吗?”

  完美。Thomas抱着那根粉色的衣叉,偷笑在脸上挂了许久。幸好Minho不在,否则这副样子就要上今晚校内八卦群的相册封面了,还附上介绍,恭贺某单身狗与粉色衣叉终成眷属。

  一会儿Newt看完表白信会是什么反应呢?多半会笑吧,也可能觉得他脑子有坑。管它呢,这已经是Thomas所能想到的最另类的浪漫了,即便被当成神经病,即便进而还被拒绝了,至少Newt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有一个人是这样向他表白的,这就是Thomas的初衷。

  若干年后,假设Newt愿意向某个人提起他的大学生活,“衣叉表白”事件怎么都能成为谈资。不论是笑料还是泪点,总要让他记得才好。Thomas虽不是胆小的人,在感情方面却非但迟钝而且纠结,唯一值得嘉许的是他的行动力——一旦决定去做了,就务必要在对方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  Newt始终都没有承认这一笔。他的原话是:我只当是一个神经病的犯病日常,不会去在意。Thomas也始终没有特意去强调这一笔,因为他知道没有必要。他只是笑,傻气里藏住计谋得逞的狡黠。

  他们并没有在一起,这或许是故事唯一的不完美。然而结果总是不重要的,只需记得那一日傍晚,金发少年敲开隔壁房门,手提一个带绳纸袋,似笑非笑地问:“是你的东西被风吹到我们那儿了么?”黑发少年略带腼腆地说是,接过纸袋,感到分量沉了一些。

  秋天的桔子甜里带一点酸,Newt送了Thomas一只,兴许有些暗示意味,也兴许没有。Thomas在对方的注视下打开了纸袋中新添的一封信,信纸上写:“我们不是在一起吗?”他笑了笑,放回去,想了一下还是将自己的那一封递给了Newt。

  隔着一道门板,两个人背靠背站了一会儿,里头的静静吃完了桔子,被拒绝也还是乐滋滋地笑,外头的又看了一遍那封没有署名的情书,笑意从嘴角与眉梢透露出来,最终全都埋进眼眸深处。

  在这世上,喜欢与恋爱通常都是两码事,比方说表白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,但喜欢只要自己喜欢就行了,永远憋在心里也无妨。而你说的“在一起”和我说的“在一起”也可能是两码事,交往不一定心意相通,心意相通不一定非要交往,究竟哪一种“在一起”才更有意义,谁也说不明确。归根结底,都认为合适也就好了。

  由事件的第一推动者来做总结,Minho觉得这两个人真是绝了。他再没遇上过第二对这样的,话都不直接说,可偏偏双方竟能理解——那你们掖着藏着话讲半句的意思在哪儿啊?桔子能说I love you吗?在一起这么难吗?给个痛快的结局不好吗?

  没人会答他这些问题。

  当然,也没人会答你。

  还是那句话,合适就好。不是所有结局都有一个喜或悲,恰到好处,才够你品味。

 

  

【END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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